透水保水資訊 2023.02.18
公告「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「一 定規模以上之貯留設施」,指各基地面積2,000平方公尺以 上之透水保水設施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6月12日
發文字號:新北水雨字第 1071106908號
主旨:
公告「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「一定規模以上之貯留設施」,指各基地面積2,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透水保水設施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依據:
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第八條第二項。
公告事項:
本自治條例第八第一項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貯留設施,指各基地面積2,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透水保水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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