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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公安資訊 2023.02.16

樓地板面積小於 300 ㎡的飲酒店是否須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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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內政部99年12月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810206號函釋:樓地板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之「酒吧(無服務生陪侍,供應酒、菜或其他飲料之場所)」仍應依旨揭建築法及辦法條文規定,以每1年1次之頻率向本局辦理建築物檢查申報事宜。

資料來源: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指導手冊(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編印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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