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114年7月1日起,所有公安申報案件都要檢附「防空避難設備檢查書表」! 不論容量是否超過500人,都必須在申報表中勾選與說明,未填報恐退件、補件拖延!
📌 超過500人容量的防空避難室 ➤ 檢查 + 填表 + 簽證申報
📌 未達500人 ➤ 填表 + 簽證申報
🧾 我們建議您:
⚠️ 為避免被列入新制 ➤ 最遲請於 114/6/6前完成改善作業、儘速申報!
(市府審件需時,延遲可能導致逾期處罰)
🛠️ 如果您公安申報案正在改善中,請加速改善期程!
📞 有任何公安申報需求,歡迎洽詢我們專業團隊
相關資訊
- 建物公安資訊Q&A:認識防空避難設備檢查 看詳細
- 正安公告-防空避難設備檢查新制上路 下載
- 防空避難室1140417-台內國字第11408029162號-附件 下載
- 正安-臺灣近十年防空避難室制度變革:公共建築法規演進與「台內國字第1140802916號」行政命令解析 下載
主題標籤